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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文化宫座落在北京长安街西侧,建于1959年9月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首都北京著名的十大建筑之一。它的建立,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,是中国56个兄弟民族平等、团结、进步、繁荣的象征。

民族文化宫建筑面积45058.8平方米,主楼13层,高67米,东西翼楼环抱两侧,中央展览大厅向北伸展,飞檐宝顶冠以孔雀蓝琉璃瓦,楼体洁白,塔身高耸。整个建筑造型别致、富丽、宏伟、壮观,具有独特的中国民族风格。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,深受全国各族人民的喜爱,1994年被北京市民选为50座“我最喜爱的民族风格建筑”之首;作为新中国“第一宫”载入英国出版的《世界建筑史》;1999年国际建筑师协会第二十届大会上,民族文化宫被推选为20世纪中国建筑艺术精品之一。

民族文化宫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文化事业单位。内设展览馆、中国民族图书馆、陈列室(博物馆)、大剧院、民族画院等部门。具有宣传党的民族政策,举办民族展览,收藏和研究少数民族文物、文献,提供民族书刊,开展民族文化交流,承办民族活动及商业演出等多项功能,是中外人士了解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窗口。

民族文化宫的宗旨是:为民族文化事业服务,为民族工作服务,为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事业服务。民族文化宫建成五十多年来,收有珍贵少数民族文物5万余件;藏有24种少数民族文字文献及汉文书籍60余万册;举办了民族工作成就、少数民族服饰、乐器、工艺美术、面具等专题文化展览及基本陈列《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系列展》,全国各民族地区有近50个兄弟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经济建设成就在这里展示;上演了民族歌舞及中外著名音乐、戏曲等剧目;出版了民族音像制品;展示了民族风格的饮食文化……接待了近100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、港澳台同胞和侨胞,每年接待国内外观众、来宾和读者几十万人。